殺人後潛逃21年 今朝歸案被判死緩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 (記者 李升) 因女方父母不同意親事,沈某懷恨在心報複殺人,潛逃21年後被警方抓獲。日前,隴南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。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沈某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
  1992年農曆正月初九,隴南市西和縣馬元鄉富溝村村民沈某拿著斧頭、刀子衝進同村村民瓊某家中,用斧頭將瓊某砍傷,在瓊某妻子身上連戳數刀,致其當場死亡。沈某隨後逃離現場。
  警方經過調查發現,1991年夏天,時年20歲的沈某與瓊某的女兒瓊英(化名)在一起乾農活時經常接觸,慢慢有了感情,沈某多次趁著幫瓊家幹活的時候,要求瓊英嫁給他,而瓊英早已被父親許配給他人。瓊家說明情況並拒絕沈某後,沈便一次次地威逼瓊英:“你要是不嫁給我,我就要將你全家殺光。”無奈之下,瓊英答應跟沈某離家出走。臘月初三,沈某偷偷帶著瓊英到了陝西省漢中市城固縣其三叔家中,謊稱兩人是旅游結婚,家人也沒有多問便安排兩人住在當地。正當沈某自以為遂願之時,臘月二十七,瓊某家人來到城固縣把瓊英接回了家。回家後,瓊某把瓊英關在家中不讓其與沈某見面,為防止沈某鬧事,又將瓊英送到其舅舅家躲避,並安排她出嫁之事。沈某得知此事後,對瓊英父母心生憤恨,決定報複。
  在逃亡21年後,2013年1月28日沈某在新疆瑪納斯縣闖田村被警方抓獲。庭審時,沈某對其罪行供認不諱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沈某因求愛得不到女方父母的同意,便懷恨在心,報複殺人,手段殘忍,造成一死一傷的嚴重後果。據此,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沈某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  (原標題:隴南:男子報複殺人後潛逃21年歸案被判死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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